为了进一步规范日常教学工作,把评估标准贯彻到日常教学工作中,真正做到教学评估一体化,特制定此工作标准。
一、教学计划的标准
1、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按照高职的要求制定(学时、师资、理论实践比等)。
2、学期授课计划应按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制定,授课计划上授课人的姓名要与任务书、课表上的保持一致。
3、学期授课进程计划必须经过教研室及系主任的审查,并且签名盖章。签署的日期必须合理,不能前后矛盾。
4、学期授课计划中的理论课、实践课的课时应分列,其总时数必须与下达的任务数一致。
5、教学计划如有变更或完善的,应进行报批后实施,不能随意变更,报批资料应归档。
二、教案的标准
1、教案书写格式:按教务处要求的格式书写,杜绝无教案上课。
2、教案书写必须与授课计划一致。
3、实践性教学必须有教案(含见习课)。
4、教研室每月应有1-2次集体备课教案(可讨论解决1-2个问题,如难点,重点,如何切入新课,教师语言,板书,形体语言等)
5、专业课程必须编制有电子课件的教案。
三、作业的标准(包括实验报告)
1、作业批改应有改错、等次、教师签字及批改日期。
2、创建资料应与授课计划、教学日志、班级日志等吻合。
四、实践课的标准
1、实践课开出与授课计划相符,开出率达90%以上。
2、有实践课课表(学期安排一览表,实践教学日志)
3、有证明实践课开出的原始记录(有学生的实验报告、设备运行记录等材料)。
五、考查的标准
1、每门课程均应有考查资料(包括考试课与考查课)。
2、考查资料可包括大作业,课程设计,实际操作,论文,口试,开卷考试等多种形式。
3、计分必须计正分,不能计负分,或者记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,不能记A、B、C、D等级。
六、考试的标准
1、考试一般以笔试闭卷形式进行。
2、试卷命题按学院规定执行。
3、试卷采用流水批阅,必须计正分,不能随意涂改,涂改处需有教师签名,忌多处涂改。试卷成绩需与成绩册成绩完全一致。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。
3、各专业按班级和期末考试安排表进行试卷清理,试卷要求装订试卷封面,填写完整。
4、补考试卷以学期为单位装订成册。
七、成绩管理的标准
1、成绩册实行专人专职密码管理,不得私自涂改成绩。
2、教师应按教务处的相关规定,按时,按质,按量上交成绩册。
3、成绩册按专业班级填写成绩,上交后,不得随意改动。
4、成绩册上必须体现平时成绩(含作业、考勤、测验、课堂表现等),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三部分。
5、教研室主任应审查试卷,并签名,签署当时的审查日期。
八、教研室其他工作
1、教师资料:基本情况、近年来的异动情况、培训记录、新教师情况(培养计划、培养过程、阶段小结)。
2、听评课资料:每月每人2次以上。
3、业务学习资料:组织进行高职教育思想学习及其他业务学习,每学期达到2次以上。
4、每学期三次教学检查,资料齐全。
5、系部工作会议、教研室工作会议记录。
6、实验室建设,实验室内部环境整理、布局和优化。
7、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情况。
8、教师之间互动:集体备课、听评课、同行评教、其它情况。
9、师生教学互动情况:每人每期应进行2次以上学生评教活动,及时收集反馈信息,拟定相应的整改措施,记录整改过程和效果;每期进行1-2次评学活动,拟定促学措施,观察效果并留有记录;期末进行一次终结性教学测评活动。
10、论文,科研,教材编写资料,每年有登记,原件备查。
九、职业资格鉴定
1、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计划、实施方案,比例达到50%以上,证书复印件。
2、学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课程表、教师授课安排表和技能鉴定安排表。
3、学生技能鉴定成绩册,结果统计分析。
4、学生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。